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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隆德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7 00:00:00

坚持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隆德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

徐万廷

同志们:

  我代表隆德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袁秉和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个维护”的意识更加自觉。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理论学习中心组16次集中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理论养分、把握实践要求,带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切实提高理论思维、工作谋划、精准执纪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脱贫攻坚、民族宗教、生态保护等领域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约谈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责任人7人,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坚决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县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纪委发挥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如期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9个,转隶干部4名,全县监察对象由原来的999人增加到3231人,增长227%。全面落实合署办公要求,合理设置机构7个,执纪监督部门占比达到86%,进一步优化职能,扩充人员力量,完善了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出台《隆德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办法》等规章制度,制作工作流程图6个、常用文书61项。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用足用好调查措施,共查处职务违法犯罪3件5人。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市率先试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13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在98个行政村选聘村级监督信息员,赋予一定监督权利,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这一做法在全市推广学习。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巡视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更加明显。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之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巡视组工作,对巡视组转办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按照“快报告、快处置、快查办、快结案”的原则,办结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10件、自治区第三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70件,共处理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从严从实抓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县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移交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压茬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督查,确保真整改、出实效。深化县委巡察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人员及办公设备,制定《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等35项制度,开展三轮巡察,完成了8个乡镇、10个部门、2个国企党组织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56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县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1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2018年隆德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任务分工》,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为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表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6起,问责处理14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19人次,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09份,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已初步形成。

  (五)持续不断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重点,先于其他问题严查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问责处理15人,处分5人,通报曝光1起1人,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针对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自查清退违规费用99.6万元,腾退办公用房99间2843平方米,教育处理干部540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的“发条”越拧越紧,公款姓“公”、一分都不能乱花的观念深入人心。牵头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共查找全县领导干部问题1345条,制定整改措施1824条,已整改问题1252条,其余93条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六)狠抓执纪审查工作,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巩固。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践行“四种形态”精准有力惩处腐败。共受理信访举报134件、处置问题线索120件、立案39件50人、党纪政务处分43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18.6%、46.3%、39.3%、50%。严格执行《监察法》和监督执纪规则,落实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方案、审理处置意见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建成13个乡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安全文明办案,创新案件审理“四递进”甄别法受到自治区纪委肯定。积极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系列活动,1名干部向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组织乡村干部旁听3起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审判,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七)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隆德县2018—2020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2018年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调“六项工作机制”,发放便民监督卡1.5万张,开通“清风隆德”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围绕“重点人”和“重点事”,紧盯 “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落实“三个精准”措施,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2件、立案13件、处分2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充分发挥“331”监管平台作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促进涉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发放“隆德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明白卡”3万张,与政法机关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向政法机关移送疑似涉黑问题线索1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更加过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履职尽责。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出台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召开“月例会”、外出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全年培训干部6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干部考勤等8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谨,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二是“四风”问题在面上得到有效遏制,隐形变异问题和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根除,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改进作风还需持之以恒;三是扶贫领域基层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监督第一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案双查”制度执行不够严,通报曝光力度不大,震慑作用不强;五是对县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不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成效还不明显;六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设备单一,干部队伍素质和基层基础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我们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探索积累了一些工作体会,需要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坚持和深化。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纪委监委作为反腐败工作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把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执行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发挥好,牢牢把握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遵循。

  二是必须坚持把监督放在首位,创新方式、丰富手段、延伸触角强力推进。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只有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动态监督,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才能让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平时的严管厚爱胜过事后的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加强对新时代干部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注重全面、及时掌握干部平时的表现,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加以纠正,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注、关怀与关爱,才能使党员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四是必须坚持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在推动制度融合上、部门协作上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形成定位准确、高效契合、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五是必须坚持加强纪检监察政治机关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始终践行“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八种本领”和“三个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退出的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贯通起来,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工作谋划、精准监督执纪水平。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立足职责职能,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主动加强思想改造,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认真说明和深刻检查、基层党组织不按期开展组织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忠实履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全面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加强对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将选人用人作为监督重点,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面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不断完善“三级同述”“两级包抓”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坚决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三)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切实理顺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健全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程序,推进工作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各室及乡镇纪委办公室、谈话室、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室等设施,使职能更聚焦、制度更健全、机制更顺畅,设施更完善,实现基础设施标配化、监督执纪精准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档升级。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解决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保障等,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修订完善派驻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则,制定出台职务违法行为监督调查处置办法。推动乡镇监察办公室发挥作用,将监察触角持续向村居延伸,加强乡村监督力量,发挥村级监督信息员职能,完善监察对象监督机制,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度。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列入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察监督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对典型问题实名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防止回潮复燃。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程序复杂、推诿扯皮、刁难设障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完善13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窗口服务单位办事大厅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平台,督促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大力精简放权、改进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持续加强巡察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从政治高度全面审查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着力发现党的“六项纪律”“三重一大”事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强力推动整改。

  高质量实现巡察全覆盖。根据县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修订巡察规划,启动2019年度巡察工作,对18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全覆盖。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配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职责,建立优先办理巡察移交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发挥巡察监督威力。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县委统一领导的巡察体制,探索建立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和工作约谈、考核评价等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巡察办公室职责,足额配备巡察机构人员,健全巡察各项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巡察干部能力和素质。

  (六)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运用好县乡执纪审查片区协作工作模式和常委领办带办机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厉查处各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有力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围绕管权限权,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防范机制,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采取“四递进”甄别法精准量纪执法。坚持开展案件互查互评、案件质量抽查复核等行之有效做法,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积极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活动,依托隆德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崇廉尚廉传统美德,在县城建设“一馆、一园、一街”,即隆德县廉政文化教育馆、渝河廉政文化园、笼竿城廉政文化一条街,在2个乡镇、26个行政村建设廉政文化和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通过展示清廉传统、廉政典范、红色传承等文艺作品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落实“三个精准”措施,深化运用抽查检查、直查直办等机制,聚焦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运用抽查检查、复查复核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乡镇、部门,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治理干部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贪污等不作为、乱作为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压实乡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建立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起底”、交办问题线索“清零”、违纪违法案件“复核”、线索深挖彻查“除根”四项机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教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现象亮剑。

  (八)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开展“四项行动”。开展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项行动”创先争优活动,激励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抓落实、突出实践争创优、围绕中心做贡献,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机关。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征程,我们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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