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隆德县纪委第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县纪委第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日)
邵春霞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区、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随后县委袁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全县上下聚精会神谋发展,全力以赴抓改革,凝心聚力促脱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县委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上率下、措施有力,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紧硬。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全力支持县纪委各项工作开展,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表率。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深化“三级同述”“两级包抓”、签字背书、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实现对全县乡(镇)、部门(单位)督导检查全覆盖,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二)强化执纪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始终把执纪监督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制定出台《隆德县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中央和区、市、县党委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针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开展“三不为”专项整治和“财务制度执行年”专项检查活动,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24场次,问责党员干部67人次,通报单位61个,约谈提醒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4人次,诫勉10人次。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132人次,利用“清风隆德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30000余条,举办“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
(三)狠抓执纪审查,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和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多渠道宣传阳光信访举报流程,发放信访“明白卡”5000余份,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接访工作。加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执纪审查片区协作等办案机制,强化执纪审查安全文明教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抓早抓小,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12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处置问题线索82件,了结32件,适当处理22件,立案47件,处分47人,收缴违纪资金50.4万元,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实现“零突破”。
(四)坚持立行立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自治区巡视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由县级领导牵头包抓,逐一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交叉巡察,全力查办移交的7个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立案2件,处分2人。全面开展县级巡察工作,共巡察乡(镇)3个,发现问题线索27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立行立改一般性问题23件,责令整改2件,经核查予以了结2件。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突出整治重点,维护群众利益动真碰硬。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民政救助等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制定《隆德县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紧盯骗取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七个方面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共梳理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收缴违纪资金39.8万元,清退违规领取低保资金7.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7.6万元。全面推行涉农扶贫项目资金“331”监管机制,投资173.3万元,为全县70个贫困村配置硬件设备,群众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64321个,点击量突破20.6万次,真正让涉农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六)对标中央要求,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坚决贯彻中央、区、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县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及时制定改革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县纪委加强与涉改机关的沟通协调,制定“三定”方案,紧盯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工作融合等关键环节,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人员培训,依法挂牌成立隆德县监察委员会,配齐配强县监委班子,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七)加强自身建设,监督执纪水平不断提高。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和集体决策能力。强化内部监督,按照乡镇纪委“三转”要求,制定出台《隆德县乡镇纪委书记单列考核办法》,督促乡镇纪委实现专职专责。修订了培训学习、值班考勤等15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案件主办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等5项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系统“月例会”“周学习”等会议,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务实苦干,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不够彻底,违纪违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涉农扶贫领域,特别是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四是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薄弱,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欠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全县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四届固原市纪委三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遵守党章党规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做到与县委和市纪委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七个有之”问题,有效防范、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城乡发展、民生改善、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约谈、批评、查处、曝光力度,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用严明的纪律保障政令畅通。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开展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强化执纪监督动态管理,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和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深化制度落实。围绕纪委监委工作职责,完善“三级同述”和“两级包抓”工作机制,使述责述廉内容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包抓”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围绕对公权力的全面监督,督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精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既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更要严格履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约谈党委(党组)书记以及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
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和事,坚决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采取新办法,坚持抓时间节点、抓交叉检查,抓从严查处、抓通报曝光,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强化与财政、税务、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重点纠治一些乡镇和部门(单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服务群众“事难办”“推绕拖”,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不断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和“清风隆德”微信公众号,对群众举报查实、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坚决问责,从严处理,形成震慑。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和办法,通过常态化的专项督查,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督查督办、协调指导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的制度体系。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运用好县乡执纪审查片区协作和常委领办带办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和知止的氛围。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现象,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健全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实行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使用不当、尺度不准现象。对办结的函询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的同时,通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传阅忏悔录、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总结巡察、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各乡(镇)、部门(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五)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隆德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扶贫、退耕还林和就业培训等方面资金使用情况,加大对民政救助、“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查处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同时,要把惩治基层腐败与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推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季度例会和半年报告、涉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县纪委直查直办、优先处置、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对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严查快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公开曝光。要建立经常性督查、重点问题复查复核机制,3年内实现对全县所有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督查全覆盖,对乡镇纪委查结的案件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
深化运用涉农惠农监管平台。进一步巩固深化“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平台公开、公示、管理、监督作用,强化监督监管,确保“331”监管机制规范运行。对全县监管平台覆盖面、知晓率和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办理平台移交的问题线索,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不备案、不审核、不公开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区、市党委、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机构、职能、人员磨合,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党委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措施,探索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规范“纪法”“法法”衔接制度体系,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探索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修订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权限和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执纪监督监察、审查调查为重点,完善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等制度,对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探索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考核制度,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和执纪审查“零突破”。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区市巡察实施意见,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分3轮对13个乡镇和5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品德修养、党性锻炼三门必修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
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拓展工作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和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抓实抓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