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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隆德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6 00:00:00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隆德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5日审议稿)

徐万廷

同志们:

  我代表隆德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潘建宁同志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就,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朝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做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12次,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区市县党委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担起监督保障之责,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开展全方位督查,对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处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党员干部28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冒名顶替上大学、盲目合村并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全力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方案”机制,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深化运用“三着力、三精准”措施,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加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指导意见,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四查四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7轮次,督促整改问题41个。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加大查办力度,推动线索清仓、问题清零。三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3起,适当处理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深化运用“331”监管机制和“村廉通”平台,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督促12个职能部门排查整治各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逐项解决。两年来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起底”、交办问题线索“清零”、违纪违法案件“复核”、线索深挖彻查“除根”四项机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取得了一定成效,三年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3件,适当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长期任务,紧盯重要节点,提前教育提醒,通过经常性监督检查与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巩固脱贫成效和疫情防控,坚决纠正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基层摊派任务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2次,下发通报2期,督促11个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推动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理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运用13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窗口服务单位办事大厅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平台,推动窗口服务干部转变作风、践行宗旨为民服务。共下发通报2期,通报单位15个。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围绕“三个聚焦”重点,圆满完成3轮对1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2家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22个,移交问题线索6个,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的95.5%。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县委前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8%。以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为契机,学经验、查不足、补短板,修正完善制度6项、清理废止制度5项,完成16条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出台《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五着力五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全县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7个,适当处理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深化运用“四化四精准”监督法,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运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暨智能化应用系统,更新完善44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智能分析研判政治生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19人次。严格落实《隆德县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隆德县廉政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全县共提醒谈话、廉政约谈20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17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9人次、第二种形态58人次、第三种形态7人次、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比分别为55.9%、32.8%、4%、7.3%。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隆德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为5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49名受处分干部教育回访,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监督体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召开推进会,健全完善《隆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等19项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形神兼备”。制定“三书四会五台账”工作机制,选强配齐派驻机构干部,优化调整派驻监督范围,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建成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检举举报平台,修订完善“三卷一书”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制定完善制度31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勤廉监督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村(社区)勤廉监督室13个,推广“345”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有力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释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0件,处置问题线索141件,适当处理40人,立案53件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严肃查处了城关镇隆泉村党支部原书记高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今后办理留置案件积累了经验。制定《隆德县纪委监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三书两会两报告”实施细则》,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1份,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扎紧制约权力的“笼子”。深入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第四期“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开设廉政讲堂、举办廉政主题演讲比赛、拍摄廉政微视频、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进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建成隆德县廉政文化教育馆和乡村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推进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推动形成崇廉尚德的社会风尚。

  (八)坚持高素质专业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开展党员评星定格,设立党员示范岗,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开展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项行动”创先争优活动,设置考核评比台,按季度开展考核,激励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抓落实、突出实践争创优、围绕中心做贡献。积极落实全覆盖、常态化培训要求,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2期,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班,培训干部160余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线上业务测试。从严从实强化内部监督,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干部监督工作,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给予1名纪检监察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结过去一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贯彻体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必须坚决践行、长期坚持、不断深化。我们深刻认识到,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要求,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求实效,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把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执行好。我们深刻认识到,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重心,必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人心。我们深刻认识到,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必须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让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尽锐出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监督执纪问责中,用担当践行初心使命,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够紧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落实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顽固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没有根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斗争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上级纪委、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办案轻监督、重惩治轻教育,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够实、不够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把握不准,贯通纪法、衔接司法、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存在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风还不够实、律己还不够严。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航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意见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与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不断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思想根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及“十四五”规划实施等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两个维护”成为自觉。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加强对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诬告陷害等干扰换届行为,推动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整治行业乱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案件查办,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健全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织密监督网。

  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日”和廉洁警示教育周活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加强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推进廉政文化教育馆开馆,分类分层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教育引导其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三)打好作风持久战,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提前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持续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以“三不”一体推进方略纠治“四风”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监督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保持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警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坚决纠治。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等给基层造成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四)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加强对脱贫后“四个不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解决产业就业社会融入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脱贫质量,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防范和纠正以脱贫成效为名盲目建设“脱贫纪念馆”和组织“脱贫成果展”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切实维护脱贫攻坚胜利的政治效果。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巩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建设村(社区)勤廉监督室,督促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形成监督合力,做深做细做实基层监督。

  (五)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不断深化对政治巡察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上半年开展2轮对2家国有企业的常规巡察,对10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县委换届后,及时开启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规范“2+2+2”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作用,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加强巡察制度和流程再造,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等监督协作配合,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六)发挥监督推动作用,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五着力五推进”机制,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试行)》,各类监督同向发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

  做深日常监督。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优势,运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暨智能化应用系统,经常性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及时掌握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下沉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注重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一般性线索,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对被问责处分的干部及时回访教育,为正确履职、积极履职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使其更加硬气、更有底气。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构建上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积极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推动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制定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落实重要情况报告、述责述廉、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派驻干部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三书四会五台账”工作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积极稳妥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区、市监委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制度落到实处。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调查研究,持续改进作风,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以创建模范机关为载体和抓手,推进“三强九严”工程,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开展“四项行动”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全员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能力和水平。畅通干部内外交流渠道,关心关爱干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疏导心理压力,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执纪执法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严防“灯下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征程、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前行,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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